到2025年,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沈阳发力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
到2025年
全市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
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
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沈阳发力
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经济创新发展
5月1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促进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局长邱立全、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市科技局副局长孙晓慧、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盛京金控董事长邵文龙分别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金融局局长吴向国
作新闻发布
经过沈阳市政府第二十一届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沈阳市天使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政策发布。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
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直接融资方式。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该类基金深度服务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对于促进产业、科技、资本深度融合起着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经形成了以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组成的基金发展体系。积极推动了全市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农业、基础设施等产业领域发展。
当前,基金业已经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行业发展,在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中心建设中,明确把发展基金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以落实。新伟书记、志成市长多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天使基金良性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做大基金规模,丰富基金种类,增强市场活跃度,提升发展质量。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领导组织市金融、财政、发改、科技、国资、金控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对多家股权投资机构、产业园区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出了《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后正式发布。
二、《实施意见》明确的原则和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以支撑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为导向,发挥市投资基金引领示范作用,构建运作规范、功能完善、效果显著的投资基金集群。以投资基金业为抓手,深化产融结合模式创新,构建“产业布局+政策引导+头部企业+园区配套+投资跟进+精准服务”的产业资本全方位支持体系。
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
总体目标是,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即构建和完善市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市投资基金和市城市更新基金等2支基金,构建“早期、重大、专项”3类功能基金,构建围绕全市主导产业设立N个产业链基金群。
到2025年,全市新增本地投资机构超过100家,投资基金业总规模超千亿元,拉动投资力争达到万亿元。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提出五方面28条工作措施。
第一项内容,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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